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宋秀岩通报督察报告,海南省委书记冯飞作表态发言,海南省省长刘小明主持会议。张雪樵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海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海南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绿色作为自由贸易港建设底色。大力推进三亚凤凰岛二期、儋州海花岛、海口葫芦岛围填海等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4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占全省GDP比重较2020年提升20.8个百分点。
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出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极危物种海南长臂猿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以清洁能源岛建设、“六水共治”、博鳌东屿岛零碳示范区建设、“禁塑”和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广等为抓手,引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出台“禁塑”地方性法规。
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新建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1.9万立方米/日。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出台《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探索绿色养殖新模式。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2020年以来红树林面积持续增加。生态环境状况保持国内领先。
海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002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617件,责令整改362家,立案处罚178家,立案侦查5件,约谈43人,问责6人。
督察指出,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相比,仍有薄弱环节。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和实践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满足于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集中攻坚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有些基础工作没有做好,一些重点任务能拖就拖。
海防林总体规划缺失,底数不清、管理粗放,蚕食破坏问题突出。近十年规划保护的海防林长度从1051公里缩短至940公里,面积从21.2万亩减至16.5万亩。万宁市违规调整规划,使高尔夫球场违规占用海防林行为合法化,还为继续占用海防林提供便利。文昌、琼海、陵水等地也存在违规侵占海防林问题。乐东县佛罗林场木麻黄2023年以来陆续枯死,涉及面积884.9亩,平均枯死率39.6%,其中海防林达238亩。
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2021年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编制《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时,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没有对白海豚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域进行选址合理性分析。海水养殖绿色转型推进力度不够,且私拉乱接取排水管道情况普遍,有的甚至随意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污染破坏问题多发。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生态环境厅,以及农业农村部门等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在矿山管理、流域水环境治理,以及化学农药和化肥“双减”等工作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
部分督察整改不彻底。琼海市未完成海防林内违规海水养殖清退,并在修编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时,将已被养殖坑塘侵占的海防林调出禁养区。全省房地产项目自建自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仍然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6个污水处理设施,3个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儋州市个别橡胶企业废气废水扰民、东方市阳光海岸旁排水沟黑臭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
二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部分领域问题突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存在破坏行为。五指山市花舞人间旅游投资公司在国家公园内违法开垦公益林地种植咖啡等经济作物,有关部门一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一面又回复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称该行为不违法,督察进驻时违法行为仍在持续。东方市东河镇俄贤村更新造林项目被大量套种香蕉等高秆作物,造成林木破坏,毁林面积约120亩。琼中县什运宏兴石料场违规在国家公园内开山采石,并违法实施爆破6次,且一直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小水电站清退不严不实,琼中、昌江等地9座小水电站部分设施位于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仍有8座在运行;一些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