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扬州市政府同意,《扬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成为全省首个正式印发实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规划》是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扬州市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
《规划》全面衔接落实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构建了“一心、一屏、两带、多廊”市域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耕地、湿地、水域、森林、生物物种”等保护目标、“绿地、水质、廊道”等管控要求、“国土、矿山、河湖、湿地”等修复任务,系统谋划确定生态质量和修复治理两类共23项指标体系,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河湖湿地水环境保护修复”四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江河湖湿地和水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城镇生态修复、生态网络体系建设等七类83项工程。
《规划》是省域“五区三带”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全省生态保护修复体系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以扬州市国家山水工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为基础,建立扬州市县两级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全力保障规划落地见效。(来源:江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