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盯“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目标提标、提速、提效,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内蒙古高院微信公众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推出【勇“蒙”精进】专栏,充分展示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服务保障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果。
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 保护自然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不断优化审判理念
在美丽中国建设中主动担当作为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守护绿水青山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九原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环境司法新理念,积极推行“四合一”集中审执方式,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
环境资源审判实现专业化
2023年11月14日,包头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九原区法院麻池法庭成立。同时,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在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大罕台地区建立。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的相继建立,开启了包头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篇章。
环境资源法庭以黄河流域保护区和梅力更自然生态风景区为重点区域,对辖区范围内河流、山林、水土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包含公益诉讼)以及涉旅游纠纷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调解、审理和执行。同时,选任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熟悉生态保护的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为生态环境案件评议裁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并通过健全专家型审判组织体系、深化案件集中管辖、借力生态环境技术专业人才等“外脑”,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此外,还积极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动协调,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诉调对接工作。






